为全面摸清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底数,确保残疾儿童“应康尽康”,日前,县残联组织开展2023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筛查工作。
此次筛查对象有两个年龄段:一是0-6岁本县户籍,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,诊断明确、有康复需求、身体状况稳定的视力、听力、智力、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,包括以前接受过康复救助,但现在还没有超过项目年龄要求的残疾儿童;二是7-14岁本县户籍,2023年受助儿童为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,诊断明确、有康复需求、身体状况稳定的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,包括以前接受过康复救助,但现在还没有超过项目年龄要求的残疾儿童。经筛查已确诊符合0-6岁和7-14岁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,由监护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,并提供申请所需的书面证明材料。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、社会组织、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。县残联将组织负责审核,录入信息,并及时将残疾儿童转介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相应服务。
截至目前,全县有0-6岁残疾儿童649名,7-14岁残疾人儿童209名,已全部建档立卡并输入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,转介到各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。(章杰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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