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,积极开展柔性执法、说理式执法,逐步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,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;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可不予以行政处罚。切实做到“首违不罚”“轻微不罚”。截至目前,该局已办理不予(免予)处罚案件11件,让广大群众真实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“温度”。
县交通运输局办理不予(免予)行政处罚案件11件
[责任编辑:指尖沭阳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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