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县政府办公室转发<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(2022年版)的通知>的通知》(沭政办发〔2022〕13号)文件精神,县财政按照小学每生每年700元、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拨付2023年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季度公用经费4668.37万元,其中小学2799.36万元、初中1869.01万元。
县财政局拨付2023年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季度公用经费4668.37万元
[责任编辑:柳晓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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