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县民政局围绕儿童福利保障、未成年人保护、困境儿童关爱等重点工作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上级决策部署,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实,全面提升特殊儿童关爱服务质量。
健全未保机构,打造温暖港湾。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,不断强化阵地建设,成立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,实现30个乡镇(街道)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,所有乡镇、村(居)均配备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,县、镇(街道)、村(居)三级儿童福利基层工作网络基本形成。在日常工作中,对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留守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给予重点关注,组织儿童主任每月、儿童督导员每季度对辖区内散居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走访,及时了解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汇聚多方力量,加大救助力度。为保障特殊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,县民政局不断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,加大困难未成年人排查走访频次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未成年人按程序纳入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临时救助、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保障范围,实现社会救助应保尽保。通过慈善关爱、志愿服务、村(居)家庭合作等多种方式,进一步强化儿童关爱服务;督促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和监护协议,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和镇(街)、村(社区)属地监管责任。
部门协作联动,合力共护成长。儿童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关爱,县民政局不断加强与教育、团委、妇联、检察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力度,通过广泛宣传、走访慰问、心理辅导、教育讲座等方式积极开展各项未保工作,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同时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,切实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关心关爱服务工作,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安全、温馨的成长环境。(荣超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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