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民意代表高金素梅被求刑12年6个月以上

社会新闻2026-06-08 21:26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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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台北6月8日电 台湾无党籍民意代表高金素梅因所谓涉嫌“诈领助理费”等理由,8日被台北地检署依“贪污”等罪名起诉,求处12年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综合中央社、联合新闻网和中时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,台北地检署8日侦查终结高金素梅所涉相关案件,对24人提起公诉。其中,高金素梅被控诈领民意代表助理薪资、育婴补助等款项,共计超过787万元(新台币,下同);该案另一名被告张俊杰被指诈领补助款逾933万元,遭求处16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高金素梅当天在社交媒体发文回应,表示“公道自在人心”。

  今年2月10日,台北地检署以高金素梅涉嫌“诈领助理费”等理由,指挥台“法务部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”搜索其住处及办公室,并展开侦讯。侦讯期间,高金素梅因身体不适就医,于2月13日复讯后获准以100万元交保。同日,她发表“对于司法迫害的严正声明”,表示“面对莫须有的政治追杀”,她不会屈服。

  台湾国际战略学会副研究员蔡炫稍早曾就此案发表评论,指司法机关对民意代表进行侦查,必须极度谨慎并且确保透明一致,一旦司法被工具化,势必产生“政治清算”的普遍质疑。(完)

[责任编辑:大美沭阳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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